采編時間: 2026-05-26 10:01:12 來源: 協會采編
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協會資源經營專業委員會第三屆領導機構名單
一、主 任
畢湘利 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協會副會長
上海申通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二、副主任
吳 澤 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申偉強 上海申通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
李志成 天津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張 軍 重慶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韓松齡 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市場總監
丁鴻鳴 南京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
任敬遠 武漢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孟 林 成都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王 鑫 沈陽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董紅杰 西安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金 祎 杭州市地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趙 鵬 大連公共交通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林 森 長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
李亞軍 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王 耀 北京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資產經營開發事業
部總經理
李曉杰 青島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
黃漢釗 德高中國大中華區行政總裁
王明來 富萊斯勒貿易(深圳)有限公司(連城新天地)
董事長
周富裕 周黑鴨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
三、秘書長
李成新 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協會副秘書長(兼)
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協會資源經營專業委員會
第三屆副秘書長名單
馬 英 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
許 怡 上海申通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方思源 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趙晨翔 天津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顧文鑫 南京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劉 軍 武漢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張 耘 成都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張海博 西安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李名赫 杭州市地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楊 波 貴陽市公共交通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
尤 丹 無錫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劉成才 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姜 琳 青島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王 碩 沈陽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陳 蔓 寧波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陳以偉 德高廣告(中國)有限公司
伍定均 湖南亞文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孫 偉 北京三木國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朱曉兵 西南交通大學TOD研究中心
周 帆 周黑鴨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卞院生 富萊斯勒貿易(深圳)有限公司
廖 凱 深圳市致瑯科技有限公司
電 話:021-26011650
傳真:021-26011818
郵 箱:rma.cnmetro@qq.com
2895781615@qq.com
地 址:上海市閔行區虹莘路3999號萬象城MT2辦公樓F棟11樓
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協會資源經營專業委員會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動我國城市軌道交通行業的發展,促進資源經營專業活動的開展,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辦法》等法律法規和《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協會章程》、《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協會專業委員會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團體名稱為“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協會資源經營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委會”),經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批準設立,是協會的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開展活動時使用全稱。專委會是由從事城市軌道交通資源經營的協會會員單位(包括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團體)自愿結成的非營利組織。
第三條 專委會以提升中國城市軌道交通行業資源經營專業領域發展水平為宗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開展城市軌道交通資源經營方向的技術交流、咨詢與研究工作,反映行業情況及委員單位的愿望與要求,維護行業、企業的合法權益,竭誠為委員單位提供多方面的服務。
第四條 專委會在政府有關部門的支持與指導下,在協會的統一領導和管理下開展工作。
第五條 專委會主任委員單位為專委會的依托單位。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專委會的業務范圍:
(一)組織開展對國內城市軌道交通經營管理領域的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提出問題,研究有關政策與措施,經協會為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科學決策和政策制訂提出咨詢建議。
(二)開展有關城市軌道交通涉及經營模式、網絡資源利用、資源經營、制度流程、政策研究的信息交流,加強業務溝通,共享軌道交通經營管理的經驗教訓;規范行業行為,建立誠信體系,發揮集聚效能,推動技術進步。制定本專業領域的活動計劃。
(三)加強與有關國際和地區行業組織的交流,組織專業學術會議。跟蹤軌道交通資源經營的最新成果和發展動態,幫助借鑒與引進其前瞻理念、先進技術、經營范式和管理經驗,加強技術合作,資訊交流,推動自身進步。
(四)開展專業性的研究工作,加強基礎理論、經營手段、管理模式和技術標準的研究,為經營管理領域發展提供智力支撐和專業服務,組織專業經營管理培訓、繼續教育,倡導信息互通技術攻關,發現和推薦優秀專業經營人才,建立專業人才庫和行業專家庫。
(五)經協會接受政府有關部門或其它單位的委托,組織開展城市軌道交通經營管理領域相關的課題研究、評審鑒定、咨詢論證等工作。
(六)提出建議經協會報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以協會名義獎勵本專業優秀經營人才。
(七)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編輯、出版有關信息和資料,搭建傳遞信息、交流經驗和發表意見的平臺,經協會向政府和相關部門反映行業意見和要求。
(八)承辦協會委托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
第七條 專委會設主任1人、常務副主任若干人、副主任若干人、秘書長l人,組成專委會領導機構,在主任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專委會主任和秘書長原則上在依托單位的高級專家、學者中推薦。主任、常務副主任、副主任和秘書長由專委會全體委員會議選舉產生,報協會備案出任。
專委會委員單位應是協會會員單位,單位代表為專委會委員。
第八條 專委會主任的主要職責是:
(一)主持專委會工作;
(二)積極參與協會工作;
(三)組織提出專委會年度工作計劃;
(四)督促和檢查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
第九條 專委會常務副主任和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
第十條 專委會設秘書處,負責專委會的日常工作。
秘書長由所在依托單位的常務副主任或副主任兼任。
專委會設執行秘書長1人。設副秘書長若干人。執行秘書長由依托單位推薦人選,協助秘書長負責主持秘書處的日常管理事務。
副秘書長分別由常務副主任單位(除依托單位外)推薦。
執行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由專委會領導機構協商任命。
秘書處的職責是:
(一)負責向協會匯報工作,與委員單位以及各相關部門聯絡溝通、協調督導;
(二)組織執行專委會的各項決議或決定;
(三)負責完成專委會的年度工作計劃;
(四)做好新委員單位的發展工作;
(五)負責專委會其他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專委會設專家組,承擔與城市軌道交通資源經營管理有關的專業或技術支持工作。專家組成員應從協會的專家委員會委員和專家庫專家中遴選,征集吸收其他專家應按程序增補為協會專家委員會委員或專家庫專家;專委會專家組接受協會專家委員會的指導,其活動可視為專家委員會的活動。
專委會專家組組長(即首席專家)原則上由具有從事多年資源經營領導崗位、資深管理經驗與較高威望者擔任。
第十二條 專委會按照軌道交通資源主營的經營領域,分別下設若干個專業組。專業組接受專委會的管理和業務指導。
第十三條 專委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全體委員會議,由專委會主任或其委托的常務副主任主持,會議主要議程應包括:
(一)審議專委會年度工作報告及財務收支情況;
(二)研究提出專委會的工作方針和年度工作計劃;
(三)確定調整、增補、罷免委員;
(四)研究其它有關事項。
第十四條 專委會全體委員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或決定須經到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 專委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年會,由專委會委員和專家參加。研究行業內熱點難點問題,推動城市軌道交通資源經營領域的創新觀念、科學管理、技術進步和可持續發展。
第十六條 專委會每屆任期五年。
專委會的換屆改選,由上屆專委會領導機構在半年前提出方案,經三分之二以上專委會成員單位經表決通過。其方案應提前三個月報經協會批準。換屆選舉須經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為有效。選舉結果報協會備案。
第十七條 專委會根據需要,可聘任名譽主任或顧問。
第四章 委員管理
第十八條 專委會委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并自覺遵守協會章程和本管理辦法;
(二)積極參與專委會工作并愿意發揮作用;
(三) 在城市軌道交通資源經營領域具有較大影響和代表性;
(四)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在本單位從事管理或技術領導崗位。
第十九條 專委會委員任期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不能繼續履行委員職責時,專委會委員單位應及時提出調整人選的建議。
第二十條 專委會委員的權利:
(一)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享有參加專委會舉辦的各類學術、論壇、考察以及其他活動的優先權;
(三)優先享有獲得專委會印發資料和其他各種信息的權利;
(四)享有對專委會工作的建議權和監督權。
第二十一條 專委會委員的義務:
(一)遵守專委會管理辦法,執行專委會的決議;
(二)完成專委會交辦的工作任務;
(三)為專委會開展的活動提供可能的幫助。
第二十二條 專委會委員單位根據自身意愿有權退出專委會,但須向專委會提交書面通知;專委會委員單位違反專委會規定、不履行相關義務的,專委會有權予以除名。
第二十三條 專委會委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專委會可要求專委會委員單位更換人選。
第五章 工作規范
第二十四條 專委會于每年年末向協會報送本年度工作總結和下年度工作計劃,由協會批準。
第二十五條 專委會工作涉及對外簽署協議或合同的,應經專委會主任批準,報協會審核后,以協會名義對外簽署。
第六章 經費管理和使用原則
第二十六條 專委會經費來源及管理:
(一)協會分配的業務經費;
(二)依托單位支持的經費;
(三)政府、企事業單位的資助;
(四)舉辦各種事業和科技活動的收入;
(五)技術咨詢服務收入;
(六)其它合法收入等。
第二十七條 專委會經費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協會的財務管理辦法,經費用于協會章程和專委會管理辦法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
經費開支的范圍:
(一)日常辦公經費;
(二)項目活動經費;
(三)專項工作聘用人員津貼、酬金及專職人員差旅費; (四)用于專委會工作的其它必要開支。
第二十八條 專委會不設獨立賬戶,按照專款入帳、專項管理的原則,各種收入均納入協會財務設立的專委會專戶進行管理。專委會由專人管理經費,并定期向專委會委員和領導班子報告收支情況。具體經費管理依照《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協會專業委員會管理辦法》執行。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管理辦法由專委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管理辦法經2014年6月27日第一屆第一次專委會全體委員會議表決通過并報協會備案后生效。
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協會資源經營專業委員會秘書處工作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協會資源經營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委會”)秘書處的工作,保證秘書處工作高效有序的進行,根據《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協會章程》、《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協會專業委員會管理辦法》和《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協會資源經營專業委員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專委會管理辦法”),制定本工作規則。
第二條 秘書處是專委會的執行辦事機構,主要負責專委會的日常事務工作。
第三條 秘書處在專委會主任和秘書長的領導下,實行執行秘書長工作負責制。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秘書處設秘書長1人,由所在依托單位的常務副主任或副主任兼任。設執行秘書長1人。執行秘書長負責主持秘書處的日常事務工作。設副秘書長若干人。副秘書長協助執行秘書長工作。執行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由專委會領導班子協商任命。
第五條 秘書處應根據專委會管理辦法制訂秘書處的年度工作計劃、工作會議、信息溝通、印章管理、文書管理和財務管理等規章制度。
第六條 秘書處的主要工作職責:
(一)負責編制專委會年度工作計劃,執行專委會的各項決議;
(二)承擔專委會對內及對外溝通協調工作,組織開展城市軌道交通資源經營的合作交流活動;
(三)承擔專委會相關信息的收集、統計、報送、管理工作;
(四)組織承擔城市軌道交通資源經營領域經營、管理、安全、質量、效率等方面的咨詢服務工作;
(五)組織研究相關政策與措施,參與行業相關政策、法規、標準的研究與制定工作;
(六)組織開展城市軌道交通資源經營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崗位培訓,經協會接受政府和相關單位委托進行專業評定等工作;
(七)做好新委員單位的發展工作;
(八)負責對各專業組的管理與指導工作。
(九)負責專委會其他的日常事務工作。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七條 年度工作計劃編制制度
秘書處于每年12月初,根據協會的總體工作安排,在征求委員單位意見與建議的基礎上,擬訂下一年度工作計劃,提交專委會領導機構會議審議通過后,印發委員單位。根據協會的要求,按時報送專委會本年度的工作總結和下一年工作計劃。
第八條 工作會議制度
秘書處負責組織專委會的重要會議及秘書處的定期會議與一般會議。
專委會的重要會議包括:領導機構全體會議、年會、專家組會議、專業峰會或論壇和其他重大會議。秘書處應將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納入專委會年度工作計劃。每年下半年舉行年會。
秘書處的定期會議包括:工作例會。工作例會根據需要或半年、或季度召開,主要任務是檢查專委會各項工作計劃執行落實情況,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安排。
秘書處的一般會議包括:包括專題會議、專業會議、國內外交流會議和一般性工作會議。秘書處一般會議由秘書處負責組織,向專委會主任或秘書長匯報后組織進行。
第九條 信息溝通制度
在專委會主任的領導下,秘書處運用各種現代通信技術或方式,具體負責建立與協會、委員單位、專家組成員、行業和社會各界的情況匯報、信息溝通、反饋與聯絡的工作。
第十條 印章管理制度
專委會印章由秘書處專人管理。按照《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協會資源經營專業委員會印章使用管理規定》(由秘書處負責制訂),嚴格執行印章的使用范圍、用印手續、使用登記等規定,嚴格印章管理紀律。
第十一條 文件管理制度
秘書處負責各項文件和重要資料的簽收、傳遞和督辦工作,及時做好草擬、審簽、整理、登記、歸檔、清退工作,做到不丟失、不缺檔。嚴格借閱紀律,個人借閱應辦理借閱登記,用后及時退還。
第十二條 財務管理制度
專委會的財務收支由秘書處專人分工負責,納入協會設立的專戶進行管理。秘書處每年向專委會全體委員會議報告上一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及下一年度財務預算計劃。秘書處日常開支計劃經報主任、秘書長批準后實施;重大開支項目須由專委會主任批準。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本工作規則由專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工作規則業經2014年6月27日第一屆第一次專委會全體委員會議通過之日起實施。